校 内 结 构 工 资 制 度


参照区发东政办(1998)48号文,完善和规范学校工作量奖励制度。

一、定量:

教职工工作量尺度为劳动时间。规定45分钟为一个单位劳动时间,简称"单位时间",代号为"T"。
教师的"周课时量"由备课量、上课量和作业批改量(含其它教育教学工作量)组成,其中1课时备课量为2个单位时间,上1课时为1个单位时间,每课时布置的作业批改量(含其它教育教学量)为1个单位时间。教师的兼职工作的周工作量,按照一般情况下完成兼职工作所需的单位劳动时间计算。
职员、工人参照教师兼职工作确定工作量,每周30个单位时间为1个工作量。

二、基本系列和内容

1、教师系列:教师月课时津贴计算办法

(1)计算公式:M×T,即单位时间津贴系数(元)×(2倍的每班周课时数+2倍的周总课时数);

(2)高级教师、中级教师和初级教师之间的津贴级差近三年控制在15元以内,男55、女50周岁以
   上老教师的津贴控制在15元以内。

(3)教师其它工作量如课外活动等参照课堂教学工作量另行计发。
  
   教师兼职岗位补贴

(4)教师兼职津贴系数取教师职务津贴数的中间值。各岗位工作量核定为:
   班主任 11T、 年级主任为11T、年级支部书记为5 T、
   教研组长为4T、备课组长为2T 。(其它兼职依实际工作量确定)

(6)工会主席和团委书记按教委规定补贴。

(7)主持工作的副职按正职标准补贴,兼两职的取高职津贴加低职津贴的一半,兼任虚职的原则
   上不给津贴。

2、行政人员系列:

(8)校级领导正职人员的津贴控制在区东政发(1998)48号文标准以内(目前控制
   在教师平均数的1.3倍以内);副校级人员、中层正职、中层副职按一定比例
   递减。
(9)职员岗位津贴水平略低于同类教师课时津贴和兼职津贴之和。
(10)工人岗位津贴水平略低于同类职员的岗位津贴。
(11)结构工资一年按10个月发放。(7、8月不发放)
(12)教师及行政人员在出勤、师德规范、履行工作职责等方面达不到学校的基本
   要求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减发或停发其结构工资;做得突出的,按照学校《平
   时奖励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提高其结构工资水平。如工作职责或工作数量发生
   变动,按照结构工作标准,增加或减少其结构工资。
备注:


1、跨头(同科不同年级或同年级不同学科)任课的,备课量累计计算。同年级不同
  班级的课时不同,备课量取高值与低值一半之和。
2、班额超过54人,班主任津贴及任课教师的上课量、作业批改量按实际增加的比例
  增加工作量。
3、由教师改作职员或兼任职员的,其职员的岗位津贴等于同类教师的平均津贴。
4、艰苦程度高或技术性强的职员和工人岗位,其工作量可适当增加。

 

校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201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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